为加强化妆品质量监管,切实保障公众健康安全,按照2018年全省化妆品监督抽检计划,本次抽检产品228批次,主要为洗浴类、口唇、香水类等化妆品,检验项目主要防腐剂、铅、甲醇、邻苯二甲酸酯类化合物等,检验依据为《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等。
经淄博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菏泽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检验,5家企业生产的7批次化妆品不合格。
东营银座商城有限公司销售的法国香水和化妆品学院生产的凡尔赛宫漫步女士香水不合格。
平原成和商业有限公司销售的南京菲兰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恋爱时光森林香水不合格。
庆云县春霞化妆品经销部销售的南京菲兰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恋爱时光花漫香水不合格。
周村封面女郎化妆品经营部销售的南京巴黎贝丽丝香水有限公司生产的露嘉伊古龙水不合格。
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娇艳日化店销售的佛山市圣芳(联合)有限公司生产的酮康采乐普效去屑洗发露不合格。
蓬莱市万寿宾馆有限公司销售或使用的扬州市净尔兴日化旅游用品厂生产的SHAMPOO洗发露、BODYWASH沐浴露不合格。
不合格项目为邻苯二甲酸二异辛酯(邻苯二甲酸双(2-乙基己基)酯)、甲基氯异噻唑啉酮和甲基异噻唑啉酮与氯化镁及硝酸镁的混合物等。
对不合格产品,省局已要求相关市药品监管部门按规定进行核查处置工作,并及时发布核查处置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