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7日,记者获悉,被称为大宝创始人的武宝信,向杜斌、北京大宝化妆品有限公司发起诉讼,要求杜斌、大宝公司停止侵权,赔偿武宝信150万元投资款以及相关损失,杜斌、大宝公司公开向武宝信赔礼道歉。该诉讼历经多次程序,武宝信的诉求未获法院支持。
大宝品牌“SOD蜜”,及其后的“美容日霜”和“SOD蛋白蜜”是中国家喻户晓的产品。2008年7月,强生(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完成收购北京大宝化妆品有限公司的交易,大宝品牌成为强生旗下成员。
武宝信称,大宝公司的前身是北京市三露厂,1999年改制时北京市三露厂改制成大宝公司。记者获悉,武宝信认为其向北京市三露厂出资了150万元以及全部技术。
武宝信称,1985年北京市三露厂营业后,武宝信调入该厂担任厂长。武宝信上任后,北京市三露厂没有资金,已经好几个月没有发工资了,且负债累累。是武宝信将带来的全部技术中的一项即“抗皱增白奶液”技术转让给了冶金部的第三产业即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技术经济研究中心劳动服务公司,转让费为150万元,该笔转让费打给了北京市三露厂。
武宝信认为,该150万元转让费是武宝信对北京市三露厂的出资,而且北京市三露厂就是借助于这笔150万元的转让费发展起来的,武宝信认为其为北京市三露厂的唯一出资人。后来北京市三露厂改名为大宝公司,他认为大宝公司侵害了其出资人权益。
强生在官网介绍称,北京大宝化妆品有限公司成立于1999年,是北京市三露厂成功进行股份制改造的结果(北京三露厂始建于1985年)。
对于为何起诉杜斌,武宝信称,杜斌担任北京市三露厂法定代表人时,代表该厂与美国企业签订了并购合同,将大宝公司卖给了美国企业,因为这个武宝信才起诉的杜斌。据悉,杜斌此前为北京市三露厂的厂长,在1990年6月16日任职,2013年退休。
据媒体2012年报道,武宝信1989年就离开了大宝,大宝后来的发展围绕的仍然是他研发的SOD蜜。对于大宝被强生收购,武宝信当时表示反对。
对于这起诉讼案,一审法院(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认为,武宝信与杜斌之间的关联仅是均担任过北京市三露厂的法定代表人、厂长,现有证据不能证明二人之间存在出资方面的关系。同样,武宝信并非大宝公司的股东,其未提交充分证据证明曾向大宝公司出过资。故武宝信的全部诉讼请求,无事实及法律依据,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在武宝信上诉后,其请求被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驳回。
11月7日,新京报记者获悉,在二审判决后,武宝信仍然不服,其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武宝信认为,申请人具有重大社会贡献,应该受到法律保护。
北京市高院经审查认为,北京市三露厂和大宝公司作为两个独立的企业法人,分别拥有独立的企业财产权,武宝信认为其向北京市三露厂出资就等同于向大宝公司出资以及大宝公司侵害其出资人权益的主张,缺乏法律依据,原审判决不予支持,并无不当。杜斌曾担任北京市三露厂的法定代表人,其相关行为系职务行为,且与武宝信均非大宝公司的股东,武宝信主张杜斌侵害其出资人权益,缺乏事实与法律依据,本院不予支持。
据此,北京市高院裁定:驳回武宝信的再审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