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日(11月26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官网发布《关于30批次化妆品不合格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称,标示为大连河原日用化学品有限公司等15家企业生产的30批次化妆品不合格,涉及彩蕴、老人头等多个品牌。其中,有三款染发产品为假冒产品,另有三款产品复检合格。
据了解,此次被点名产品不合格原因主要是实际检出成分与批件配方或标签标志成分不符,属于化妆品生产企业擅自变更产品配方的行为,违反了《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化妆品标识管理规定》等法规。
需要说明的是,经生产企业所在地药品监管部门现场核查,并经生产企业确认,标示广东圣薇娜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生产的圣薇娜®彩色焗油(棕色)7/75,圣薇娜®彩色焗油(橙色)8/41和圣薇娜®彩色焗油(红色)33/66,广州市白云区爱梦丝美发用品用具厂(委托单位:广州首邦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黑霸王首邦炫彩染发膏,广州市发雅丝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生产的紫色丽人牌染发霜等相关批次产品为假冒产品。
另外,苏州尚美国际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美丝雅染发膏和卓韵霜赋活养护染发霜,江苏美爱斯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单位:汉高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怡然染发霜经复检确认为合格产品。
目前,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各地区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实后依法督促相关生产企业对已上市销售相关产品及时采取召回等措施,立案调查,依法严肃处理;并责令相关经营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对涉嫌假冒的产品,要深查深究其进货渠道,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予以查处,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公安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