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曝光丨7批次化妆品抽检不合格 不仅是假冒产品还添加违禁物质

  435 ℃   发稿日期:2018-12-10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126日,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公告通报今年5月至10月对集散市场销售化妆品进行专项抽检结果。公告显示,在实际抽检65批次化妆品中有7批次不合格,经确认,被检不合格化妆品均为假冒产品,并查出汞超标、非法添加甲硝唑和氧氟沙星等违禁成分

经海南省药品检验所检验发现,标示为葛丽黛嘉宝化妆品有限公司出品的华佗回天宝、台湾素颜国际化妆品有限公司监制(广州碟贝蕾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分装出品)的素颜®素颜晚霜C和素颜®suyan、台湾妍妆国际化妆品有限公司监制(广州碟贝蕾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分装出品)的妍妆®臻白纯天然莹润四件套、香港绿葉化妆品公司生产的綠葉養颜霜等5批次样品汞含量超标均过万倍。根据我国现行《化妆品卫生规范》(2015年版)规定,因汞含量超标易引起皮肤暗沉、毛孔粗大、色素沉淀等多种皮肤问题,明确要求化妆品中汞含量不得超过1mg/kg。

而标示为拉萨市藏之宝化妆品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藏药祛痘精华霜和藏药祛痘精华素等2批次产品则存在非法添加甲硝唑和氧氟沙星违禁物质。《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规定,属于抗菌药物的甲硝唑及属于抗生素类物质的氧氟沙星均为化妆品禁用物质,长期使用添加抗生素的化妆品,容易导致抗生素滥用、耐药,可能引起接触性皮炎等不良反应。

但通告显示,以上7批次不合格产品经黑龙江省食药监局、广东省食药监局稽查局、西藏自治区食品药品稽查局确认为假冒产品。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责令相关市县对销售假冒产品企业进行行政处罚,并在全省范围内对问题产品进行查处。

同时药监局也提醒广大消费者,购买化妆品前应登陆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确认产品是否注册或备案,索取并保留发票。如发现被通报的非法产品仍在销售的,请及时进行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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